山东有七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在100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其中,山东省有7个县(市、区):淄博市博山区、枣庄市市中区、济宁市邹城市、泰安市肥城市、临沂市费县、聊城市冠县、菏泽市郓城县。
通知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备分类垃圾桶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到2020年底前每年组织一批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