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截至目前,5个试点县(市、区)有67个乡镇(街道)、2304个行政村启动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为74.44%、75.54%。5个试点县(市、区)规划建设配置分类垃圾桶60.99万个、分类运输车1053辆,建设垃圾中转站约112个。
山东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的省,成立了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组,强化全省面上工作统筹推进和督导落实,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推进会和现场会,及时掌握情况,加快推进工作。
垃圾分类模式初步确立。荣成市探索实行“一次四分法”,即“有害、可回收、可燃、不可燃”4类,分类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据了解,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国家和省对垃圾分类试点市县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试点支持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各地基本没有落实到位,用于垃圾分类的资金不多。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力度不大,没有形成合力,试点推进缓慢。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存在短板。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配套不足,易腐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理技术还不够成熟。
今后,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议整合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和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组,成立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组,加强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等。加大政策支持保障。落实试点资金。督促各地落实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保障试点工作推进。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支持政策,特别是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